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市政府于近日通过《泉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泉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启动,力争于2017年底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跻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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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主办的一项活动,旨在全面提高我国质量管理水平,推动质量强国战略。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厦门在内的12个城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明确目标 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工作
根据《方案》,我市通过为期两年的创建,力争达到如下目标:建立比较完善高效的质量工作机制,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显著 增强,城市质量精神深入人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考核验 收。
任务举措 从九大方面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从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夯实城市质量基础、加强质量宏观管理、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大幅提高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共享质量发展成果、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九大方面做出全面部署。
具体到相关细节标准上,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合格率达到94%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检合格率应稳定在 90%以上,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覆盖率达到100%;地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监督抽查 合格率达95%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等。
责任分解 细分50项创建任务
《方案》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指标,将具体创建工作细分为包括建设一批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等在内的50项具体任务。
今后,各级各部门将在泉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人为本、以质 取胜”为创建原则,建立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建立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增强我市产品、企 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记者 郭雅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