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福建省气候变化明显。最近5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上升了1℃左右,高温日数增多,低温日数减少。对此,省发改委近日出台《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对福建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出纲领性指导。
福厦泉等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规划》提出,福建省要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控排技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有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和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鼓励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沙浆,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以及各种节能低碳的新型墙体材料,全省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充分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进三明、南平、宁德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重点改造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屋顶和外窗。
《规划》表示,福建省将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低碳能源供应与服务体系。调整和优化化石能源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加快天然气接收站、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适时启动建设厦漳泉、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
在控制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规划》提出要建设节能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厦门、漳州、泉州城际客运公交化运营试点,推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实现市内短途客运公交化运营。推广福州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经验,完善城市慢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
适时启动厦漳泉、福莆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各区域中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及公共服务性物流园区建设,逐步形成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运输站场体系。
同时要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逐步扩大城市非“绿标车”限行范围。
此外,福建省将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城镇、园区、社区、产品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探索有利于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低碳发展;组织开展一批低碳社区试点,在基础设施、楼宇建筑、运行管理、生态环境、社区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绿色低碳示范,形成低碳高效的空间开发模式和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选择一批商场、宾馆、餐饮机构、旅游景区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