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于近日正式发布。《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情况等信息,充分展示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改善住房条件、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南平市住房公积金“家底”如何?去年业务运行又呈现哪些亮点?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公积金中心服务水平在哪几个方面有所提升?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业务运行健康平稳
《年度报告》披露,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呈上升趋势,资金高效运行,公积金制度作用显著。
1、制度扩面有序推进。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把归集扩面作为龙头工程,加大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本着“先归集、后调整、低门槛、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全市新增364个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开户单位数为2014年以来最高。
2、缴存额稳步增长。因统计口径调整及2019年度进行一人多账户清理,新开户职工1.63万人,实缴职工18.43万人,比上年减少职工0.82万人;受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调高缴存基数的影响,缴存额29.71亿元,同比增长15.07%。
2019年末,缴存总额231.79亿元,同比增长14.70%;缴存余额88.84亿元,同比增长7.05%。2014年至2019年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始终以每年增幅两位数实现高速增长,缴存总额由2014年的107.42亿元翻了一番,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打下良好基础。
3、提取额逐年递增。2019年,全市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含冲还贷)69387笔、23.86亿元,提取额同比增加4.6亿元、增长23.88%,占当年缴存额的80.31 %,比上年增加5.72个百分点。2014年至2019年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率分别为52.47%、61.72%、66.07%、70.97%、74.59%、80.31 %,愈发趋于合理的提取率,反映了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的系列放宽提取条件、简化提取流程的便民措施取得实效。
4、最高贷款额度上调。2019年10月,南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对于每一位缴存职工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5万元,即延平、建阳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5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邵武、武夷山、建瓯、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双职工最高贷款限额45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3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717笔148855.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7.54%、17.14%,由于部分县(市、区)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公积金贷款体现为近年以来首次下降。但是,我们看到,2019年,住房公积金中心首次全年在建阳、建瓯、邵武三地开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2019年共发放贴息贷款4394笔171072.9万元。即受房地产市场行情总体上行趋势和南平市政府搬迁的影响,全市累计发放贷款9111笔319928.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9.36%,77.59%。
二、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1、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比例不断提升。近年来,越来越多非公有制单位逐步认识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主动为企业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既维护职工权益,又增强企业竞争力。2019年,从实缴单位数来看,非公有制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占30.93%,这一比例在2018年为28.79%、2017年为27.19%、2016年为25.13%、2015年仅为23.61%。可以看出,更多非公有制单位、职工加入住房公积金大家庭,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阳光。
2、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受益。根据《报告》披露的数据显示,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受益群体。从缴存业务来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8%,高收入占1.12%;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仅占0.06%。从提取业务来看,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3%,高收入占1.57%。从贷款业务来看,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6%,高收入占0.74%。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向中低收入群体进一步倾斜。
三、住房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时调整完善政策,规范贷款和支取业务管理,满足广大职工购房和其他生活之需。
1、加大租房支持力度,综合考虑南平辖区内的租金成本,合理提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2019年住房租赁提取720.78万元,同比增长101.77%,在各类住房消费提取中增速最大,为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支持。
2、提取金额中,全年保障住房消费类提取资金17.98亿元,占比从上年的68.90%上升到75.36%,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作用明显,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还款压力,进一步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有力促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
3、坚持差别化贷款政策,将贷款最高限额上调5万元,应贷尽贷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刚性基本住房,细化改善型住房使用标准,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坚持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
4、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3.29万平方米(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48.6万平方米,贴息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4.69万平方米),含贴息贷款共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36亿元。《报告》披露数据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刚需特点突出,对于首次贷款、购买中小户型住房以及中低收入者支持力度大。职工贷款笔数中(含贴息贷款),购买140㎡以内的占比90.91%、中低收入者占比89.55%,有效支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
5、支持廉租房建设贡献大。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15.6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26.1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188.49万元,同比增长16.42%,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6、住房贡献率大幅度提升。为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需求,根据流动性变化趋势启动或暂停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业务,通过撬动银行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394笔, 171072.9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54.69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306.63万元。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8.23%,比上年增加47.07个百分点。此外,通过办理公转商贴息业务和向银行借款等方式,当年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维持在95.82%(含贴息个贷使用率114.45%),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
四、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住房公积金提取“就近办、马上办”。自2019年10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受其缴存区域的限制,到中心所属的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即可跨县(市、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年共办理通办提取业务517笔、1475.11万元,靠前服务更加便民。
2、“逐月冲还贷”业务上线。2019年1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转商贴息贷款逐月冲还贷业务。借款者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还清贷款之前不再需要前往窗口办理提取,缓解了购房者每月还贷压力。全年共有3143户贷款职工签约办理该业务,占全市3.86万笔存量贷款户数的8.14%。
3、“一趟不用跑”更便捷。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对网办业务进行梳理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公积金”服务,不断丰富线上服务渠道,广大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用户可以通过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闽政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通过中心官方网站进入)等渠道查询和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业务查询、职工离退休提取、还贷提取等共计33项,缴存职工可以实现“一趟不用跑”和“零材料”自助办结。
4、服务群众零距离。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举措频频亮相。通过搭建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12345政务热线、公积金办事窗口、受托银行业务窗口、12329短信平台、“e政务”便民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等多元查(咨)询渠道,切实高效帮助群众答疑解难。
纵览《报告》内容,品评披露信息,我们看到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牢牢把握“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定位,以“促归集、稳放贷、防风险、优服务、惠民生”为总思路,陆续出台的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调控措施及便民政策,有效发挥了房市“稳压器”作用,加大力度支持职工刚性需求及改善型自住住房需求,引导职工合理住房消费,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