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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

发布时间:2022-09-13  来源:福州晚报  

  房贷没还清,房子仍然可以便利过户!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为促进交易良性循环、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实施“带押过户”,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便利。

 

  “最近想出售一套房子,但房贷尚未还清,不知该如何解决。”日前,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民王先生向工作人员发出询问。

 

  据悉,原先遇到这种情况,交易双方大多只能按“买方垫资或卖方自行筹借→卖方去银行还贷→解除抵押→房屋过户→买方抵押贷款”的流程办理。这种传统的“还一、卖一”模式,来回奔波时间长,手续繁杂成本高。在“还一”环节中,于买方而言,若先行垫资后遇卖方违约,将面临巨大经济损失;于卖方而言,需筹措大笔过桥费,会衍生出利息和担保费等,若买方贷款不到位会导致过桥资金长期占用,等等;于市场而言,借钱解押导致的资金空转以及交易周期过长,会使得房屋流通速度过慢。以上多种问题使得“还一”环节成为房屋交易中“最大的绊脚石”。

 

  “带押过户”模式的出现,让买卖双方可选择将还款解押环节置于交易登记环节之后,移开“绊脚石”使交易渠道更为畅通。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抵押的房产上市交易并选择“带押过户”模式,无须垫付资金也无须先行解押,与银行沟通好后,买方把房款打到特设的监管账户中,买卖双方正常办理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将提存的房款打给卖方,卖方可在收到房款后用以还清贷款并解押。

 

  通过“带押过户”模式,买卖双方得到“两省一升”的利好:省下费用——节省了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过桥费,以及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利于卖方尽快回笼资金;省下时间——不用为了解押再在银行、不动产办事大厅、中介间多次奔走,时间的缩短也意味着交易尽早完成,避免时间拖延出现的违约等情况;提升交易安全性——不用提前解押,使得买方不必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卖方不用承担买方钱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若遇到违约等无法过户的情况,也能及时停止交易,买方可从监管账户取回房款。(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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