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

泉州房产 泉州楼盘 泉州家装 泉州建材 置业指南
闽南房产网 > 福建房产 > 福州: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拟调整

福州: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拟调整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福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房管局召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征求意见会上获悉,根据实际情况,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拟进行调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目前福州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依据2014年10月的相关文件确定的。近年来福州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变化较大,此标准已不太适用。

 

  2007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征求意见》指出,我市目前建安造价在3800元/平方米以上。因此,初步拟定以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方案(具体以实际公布标准为准):

 

  商品房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为190元/平方米(原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为140元/平方米(原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安置房、保障房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为140元/平方米(原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为110元/平方米(原标准为70元/平方米)。

 

  征求意见会上,业主代表、物业企业代表、相关政府机构代表等近30人就《征求意见》表达了意见。他们普遍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调整后,已收房但还没有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也将按照新标准来交存。不过,考虑到市民需求,我市将设置一定的缓冲期。建议这些业主,尽快到相关窗口办理。

 

  目前业务办理高峰期是上午9点至10点、下午2点至4点。市民也可拨打电话0591-87536693咨询相关问题。(记者 江海)

查看更多点评>> 网友参与评论已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