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7日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措施》,出台10项具体有力举措,推进全领域、全行业、全要素的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推动福建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丰富文旅产品有效供给。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建设环武夷山、泰宁丹霞、福建土楼、鼓浪屿、泉州古城等5个世界遗产地文旅集聚区,拓展红色文化、绿色休闲、蓝色海丝等3条旅游带,建设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沿福建滨海风景道、沿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沿戴云山森林步道、沿古驿道、沿江河、沿绿道等文旅线路和产品。支持各地打造文旅标志性产品项目,创建更多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等。
持续推进20个智慧景区示范建设。支持景区深化文旅融合,讲好“福”文化故事,培育沉浸式非遗体验。支持全省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1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走前头、做表率,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创新文旅消费场景,丰富文旅消费业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安排省级文旅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支持开通“清新福建”旅游专列,对区域协同举办的文旅促消费活动,安排省级文旅专项资金给予牵头市县文旅部门补助。
《措施》要求,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升文化场馆消费功能,鼓励创排精品旅游演艺。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创新举办福建音乐舞蹈节、百姓大舞台、四季村晚示范展示、福建乡村音乐会等文化惠民活动。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加快对传统商圈改造提升,挖掘特色美食,策划精品夜游,延伸文旅消费链条。加大对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民俗节、特色市集等文旅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将其纳入财政相关补贴和鼓励消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