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为还赌债,40岁的晋江女子蔡某办了7本假的房产证,先后8次向7人抵押借款70万元。其中两名受害者直到一起向她讨债时才发现,蔡某抵押给他们的房产证竟一模一样,遂报警。昨日,蔡某因涉嫌诈骗被批准逮捕。
晋江警方提醒,假房产证一般人较难识别。因此,市民借款给别人时除了要反复核实对方信息外,涉及房屋产权的抵押借款或交易时,应与业主本人一起到当地的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或过户,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两债主讨债时发现 手中房产证竟相同
蔡某好赌,为还赌债,便想找人借钱,但不少人都要求有抵押物。今年3月,她想到办假房产证来抵押。于是,她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办了7本假的房产证,每本500元,证上的房产信息为梅岭双沟社区一小区房屋。
“那套房子是我找别人买过的。不过,房子还没过户,我就又转卖给另一个人了。”蔡某后来告诉民警,因对那套房子比较熟悉,就用了这个地址。
借钱还债后,借的钱仍要付息,蔡某没钱,便继续借钱。今年3月以来,蔡某以投资的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等理由,借来70万元。7名受害者中,有的是她以前就认识的;有的是借贷公司的,曾经发过名片给她。其间,他们都未到晋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有的人,给他们看一下房产证,就签了租赁合同借钱,说没钱还,他们可以免费租房子。”蔡某交代,受害者都是看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她,证上又有盖章,就信了。
其中一名受害者齐先生,借了10万元给蔡某,但蔡某还了3万元后,失去联系。另一名受害者刘先生也借了5万元给蔡某,平时跟齐先生有联系。7月12日下午,刘先生在双沟社区发现蔡某后,和齐先生一起将蔡某围住,让她还钱。这时,两人才发现受骗了。
涉及房屋产权交易 应反复核实信息
民警后来委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鉴定,房屋所有权人为蔡某的7本房产证,均为不实信息。因此,他们也提醒市民,假房产证一般人较难识别。市民借款给别人时,不要贪图高额利息,更不能单凭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对方的一面之词,就轻易借钱。借款前,市民可以按照房产证上的地址,登门了解房主的情况。同时,要核实房产证的真假,以及借款人是否就是房地产权利人。
晋江市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市民遇到有关房产证的问题时,应提高防范意识。如果他们办理业务时,查出房产证是假的,会直接予以没收,并会要求当事人做笔录,了解假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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