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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严查各类消防违法行为 33名涉事业主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0-08-20  来源:东南早报  

  火灾猛于虎。8月9日起至9月15日,晋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目前已有33名涉事业主被依法拘留,其中4名业主被刑事拘留。

 

  电线老化酿火灾 收购站烧得一干二净

 

  8月15日上午6时许,晋江市公安局安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下洪村一废品收购站发生火灾。民警赶往现场,与消防合力将火扑灭,现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事发前一日,收购站负责人黄某(男,54岁,晋江人)用压缩机作业后,未拔插头,离开时未拉电闸,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同时,黄某平日里没有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对消防安全隐患未排查到位,电线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关键时候消防栓没水,导致火灾发生。

 

  “就是侥幸心理,觉得坏事不会到自己头上,如果平日里重视检查更换,也许就不会这样了。”事后,黄某后悔不已。一场火把黄某辛苦经营的收购站烧得一干二净,估算下来损失近百万元,而他也为自己的不负责付出代价。目前,黄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为赚钱铤而走险 “三合一”场所被查封

 

  8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陈埭镇洋埭村一处群租房,民警在检查中发现,原本空置的一楼,有两名工人正在进行水印印刷作业,旁边堆放了不少成品鞋,不远处还停放着两辆小轿车和几部摩托车。二楼和三楼则是出租房,住着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隐患大。

 

  房东李某(男,40岁,江西人)告诉民警,受疫情影响,租客少了,为了增加收入,他雇来工人在闲置的一楼加工生产,又“慷慨”让出一点位置,给朋友当仓库放鞋子。既是生产车间,又是仓库,还是停车场,李某如此操作已违反了《消防法》。民警依法查封断电,责令停产停业,并对李某罚款5000元。

 

  当天下午,民警回查发现,李某已将水印加工相关生产材料及成品鞋搬离。

 

  擅撕“三合一”封条 老板娘被拘11日

 

  8月12日上午10时许,在晋江东石镇三乡村,警方检查发现,一服装加工厂的一楼做仓库,二楼居家自住,三楼是服装加工车间,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民警依法查封,责令该厂老板娘王某(女,47岁,晋江人)停产整改。8月15日上午,派出所复查,发现原本贴在电闸上的封条被撕开,三楼车间还有几名工人在作业。经查,王某为赶工交货,擅自撕毁封条进行作业,其已违反了《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1日。

 

  截至目前,晋江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0292人次,检查房屋4227栋(间),排查隐患723起,查处“三合一”68起,处理违法人员110名;依法拘留33人,传唤教育77人。

 

  警方告诫存在违规的业主,“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一定要落实日常防火措施,杜绝“三合一”问题,防患于未“燃”。(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陈耀宗 庄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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