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央行再度降低贷款基准利率。而多数银行房贷遇上政策调息,会从次年(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过,有购房者会发现,1月份的扣款额和上个月的没啥变化,这是咋回事?
记者走访银行获悉,如果购房者刚申请到贷款,首次扣款日在14年11月22日之后,那么,购房者已经在享受新的利率优惠了。如果是在这之前已经还款的,那么,受还款日期的影响,1月份的房贷利率是分段计息的。但是,根据一些银行的自动操作系统,这个利息差优惠会在2月份的还款额中才集中体现,而1月份的扣款仍暂时执行此前的旧利率。
根据14年11月央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14年11月22日起,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较之前的6.55%下降了0.4个百分点,相当于利率打了9.4折。如果是那个时间点后新申请的,就直接享受新政了。
如果是已经办理房贷的,根据扣款日期,比如每月15日还款,那么购房者15年1月份的月供就跨段了,其利息也将分段计算,即14年12月15日后的16天按旧利率算,而15年1月份的前15天按新利率算,两者之和就是1月份的实际还款额。这样计算的话,1月份的还款额是低于上个月、高于下个月的,并且到2月份后全部恢复正常。
但应该提醒购房者的是,一些银行的自动操作系统会把1月份少掉的这部分息差,放到2月份才集中体现,而1月份的还款额仍与去年12月一样。因此,购房者1月份还是往银行卡里多存点钱,免得因为扣款不足影响到个人的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