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不动产统一登记,起网名将不再“任性”,污水处理“污染者付费”……一批新法新规将影响咱老百姓生活。
不动产需统一登记
新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今后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的登记。目前,辽宁省已增设不动产登记局。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原有《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起“任性”网名将被注销
新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要求,网民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使用的所有账号的名称(包括微博、微信、QQ、论坛等)需遵守九条准绳,即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颠覆国家政权,不得破坏国家统一,不得煽动民族仇恨,不得煽动民族歧视,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内容等。如有违反,账号将被限期改正、暂停使用直至注销。
城镇污水处理“污染者付费”
新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废液和废渣、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等。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纳税人有唯一“识别号”
新法《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将原“税务登记代码”的表述统一为“纳税人识别号”,取消了“外出经营超180天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规定,将扣缴义务人未办理扣缴义务登记的罚款上限由2000元降为1000元。
用票单位可使用本单位名称发票
新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可用公积金支付房租
新法《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及实施细则,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且不得超过提取限额:市区1200/月,4个县(市)800元/月。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