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一场覆盖全市的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大幕。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委已向各区直属机构、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规划国土部门、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该委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净化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遏制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市规划国土委房地产处负责人表示,近期侨城尚寓天价“鸽子笼”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折射出深圳房地产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需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专项行动将房地产企业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违法行为纳入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违规开展“首付贷”、“众筹购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并予以查处。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和邮箱,24小时接听、接收市民的投诉。
剑指楼市五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覆盖面广、内容多、打击力度强,堪称史上之最。
整治行动共涉及五大领域。首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备案价格错配、部分房源打折、分期加推等方式,有变相捂盘惜售、操纵价格的行为;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与内部员工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并多次解除合同,或通过频繁调整备案价格等方式,囤积截留房源的行为;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垫资购房首付、开展“首付贷”、“众筹炒楼”等房地产金融行为;四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在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捂盘惜售等价格违法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的行为;五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展“首付贷”、“赎楼贷”、“尾款贷”、“众筹购房”或其他“加杠杆”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行为。
群防群治地产中介11大劣迹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还有一项专门针对房地产中介的专项整治,为期5个月,整治重点涉及11个领域,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以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非法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市民一旦发现房地产中介有上述行为,可及时拨打电话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将马上行动,取证后查处。”该负责人表示。他同时提醒市民,在与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打交道时,尤其是委托中介买卖房产的时候,要注意收集书证物证、影像资料,一旦发生纠纷或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过电话和邮箱向规划国土部门反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