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建部、铁路总公司共同发布《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高铁车站周边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土地开发和供应时序应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要求合理确定,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坚决防控单纯房地产化倾向。同时,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合理控制开发规模,严控金融和政府债务风险。
《意见》指出,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有利于城市空间有效拓展和内部结构整合优化,促进交通、产业、城镇融合发展。但现阶段部分高铁车站存在周边区域开发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意见》强调应杜绝边建设、边规划,避免高铁沿线产业布局同质化和单一房地产功能开发。具体来看,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应严控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确定开发规模和边界,循序渐进,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大干快上。
在高铁站选址方面,《意见》指出,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建设规模切忌贪大求洋、追求奢华。
《意见》明确,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城市扩张。
“大城市初期应重点开发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区域。”《意见》指出大城市可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避免摊子铺得过大、粗放低效发展。但中小城市方面不宜过高预估高铁带动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开发经验,盲目造城。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这是高铁新城首次单独被纳入房地产调控范畴,他预计,随着高铁新城的开发回归理性,未来几年,高铁沿线房地产开发将明显降温。(记者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