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12日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改革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预计,继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以来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大幕将启,而房产税的推进在最近一两年“会有大的动作”。
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在刘桓看来,上述论述至少表明了财政改革将在加强预算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政府收支两条线及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这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他特别指出,现行财政制度中“中央财权大、地方事务多”的现状所衍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过多已显示出不科学和滞后的一面,同时由此衍生的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已经引起社会重视。
“从三中全会的相关表述上,我们可以期待一揽子力度较大的改革方案出台。”刘桓说。
税制改革方面,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下一步营业税改增值税、房产税和消费税等改革有望深化。
“环境税可能会被提上日程。”刘桓分析,随着中国对于生态文明的日益重视,环保税开征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经显现。
对于房产税,刘桓认为,随着时机的日益成熟,该项税种试点的扩围已经“不可避免”。“中国房地产调控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作为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房产税有利于改变人们对于房地产发展的预期、改变房地产脱离其本来属性,变为投资品的趋势。”刘桓指出,预计,房产税的推进在最近一两年“会有大的动作”。
而对于为社会各界所普遍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刘桓认为,这一税制的改革还在继续,与其在个税的起征点的高低上争论不休,不如关注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使该项制度真正能够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