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已出台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计划,进一步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市长郑新聪强调,当前要抓紧行动、有效实施、重点突破。要定任务,抓紧确定示范项目,全力完成全年目标;抓政策,积极向上对接,同时抓紧研究出台市县扶持措施;显特色,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统领,做到聚落保存、古厝重生、闲置空间再利用;严管控,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注意留足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空间;重落实,通过绩效考评、每月上报、定期通报、加大宣传等加快推进。
据了解,泉州城乡石结构房屋总面积1.9亿平方米,约占全省2/3,主要分布在晋江、石狮、惠安、南安和安溪等人口大县(市),居住在石结构房屋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数的35%以上。同时,我市又是国务院首批公布按7度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的城市之一,被列为全国28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大部分县(市、区)处于7度区,局部处于8度区。加强地震防范,增强抗震能力,加快石结构等危旧房改造已刻不容缓。
泉州中心市区现存的石结构房屋大都为上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开发的,都没有实行国家抗震标准,是属于有重大抗震隐患的预制板房屋。此外,老城区的危旧房屋由于建设时间早,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今,作为泉州重大民生工程的项目之一,对石头房的改造将着手实施。但要在5年时间内如期完成,还需要各级政府、各界人士共同“给力”。
那么泉州石头房改造将有何政策扶持?
计划提出,将积极争取省里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泉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出台扶持政策,符合棚户区改造的纳入棚户区统一改造,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泉州可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的优势,制定专门用地政策,发挥政策优势。
各县(市、区)政府除了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探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对贫困户、困难户等低收入家庭要出台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扶持。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