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泉台国土资告告字[2015]1号)
泉台国土资告告字[2015]1号 2015-3-11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31日 至 2015年04月09日 到 网上下载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30日 至 2015年04月09日 到 网上下载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9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1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网上挂牌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14-16 号地块:2015年03月31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14日10时00分 ;
S2014-12 号地块:2015年03月31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14日10时00分 ;
S2014-13 号地块:2015年03月31日08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1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S2014-12号、S2014-13号地块均为我区拆迁安置小区用地,所建安置房全部用于我区拆迁安置,不对外销售;
2、非在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内注册公司的法人竞得以上地块的,应在竞得之日起60天内,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同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大楼707室
联 系 人:小雷、小洪
联系电话:0595-27398837
开户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7031001001000011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