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70年产权取消”的新闻在网上疯传,尤其在微信朋友圈,这条信息可谓是炸开了锅,虽然这条消息被证实是假的,但这足以看出人们对房子的重视程度。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难道70年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吗?这个问题已经不新鲜了,也一直不能得出一个定论。对此,最近有人举出深圳国际商贸大厦产权到期续期的例子。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深圳虽然有先例,但是如何续约各地或有差异。
70年后 房子怎么办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因为涉及到的资金较庞大,房屋算得上一种重要的个人财产。
“我房子是刚买的,虽然说离70年产权到期还有很久,没必要担心,可是还是想知道到时候我的房子还是不是我家的?”刚在泉州市区买了一套房的陈先生说,买套房子不容易,就是为了不用租房老是搬家那么麻烦。可如果70年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那买房不就只是租了70年房的意思吗?这和租房有什么差别呢?说不定租房还更便宜。相信不只是陈先生有这样的困扰,购买商品房者大都想过这个问题。
众所周知,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然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事实上也就意味着房屋整体所有权的到期,这也正是人们会担心“70年后”的根源所在。
王女士说,她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但她丝毫不担心70年后房子的归属问题。她认为房子一般也使用不到那么长时间,住了二三十年的房子就已经很旧了,应该等不到70年房子就会拆迁了,不用考虑70年后那么久远的问题,拆迁的时候自然少不了拆迁方会补偿。
多位泉州楼盘的业内人士介绍,王女士的考虑有一定道理,一栋房屋能住上二三十年就已经很久了。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房屋的老化,拆迁在所难免,届时将会涉及到拆迁补偿,那时候产权会重新计算。因此,一般不会涉及到房子70年后产权的问题。
那么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怎样才能让它依然属于你呢?虽然到目前为止没有70年住宅用房到期的案例,但是深圳已经出现了商住楼到期续约的先例。
土地续期
深圳已有先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据了解,除了70年产权的住宅,楼市中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楼。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综合用地,产权一般为40或者50年。而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有媒体报道,部分仅有20年产权的深圳国际商业大厦,最初续期是根据当年基准地价100%补足,可以延长至国家约定的最高年限,即从20年延长至40年。由于需要百分百补交地价,业主续期积极性不高。2004年,深圳出台《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为众多旧楼续期找到出路。
该《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限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地价三五折”由此成为深圳市解决土地使用权提前到期的一个“套路”。
住宅续约
各地有差异
虽然如此,但如果要把深圳的这个规定用在泉州的住宅商品房上的话,这补缴的出让金似乎也还合理。据《泉州市中心市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2011年修编)》,泉州市普通住宅用地楼面地价的幅度在630~2710元/平方米,那么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要补缴的数额则为22050元-94850元。而据广州当前的6255元/m2的住宅基准地价,一套100m2的房子,岂不是要补缴21.9万元?
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当中“自动续期”如何理解,目前尚未有解释。而深圳国际商业大厦的案例本身是商住楼续期,所续的部分是商业性质,与《物权法》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届满的情况有所不同。
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如何续期,存在差异性。再者,住宅与商业存在用地性质不同,两者基准地价不一样,理论上不会一刀切按35%的比例补缴地价,住宅的补缴比例可能会有所降低。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存在法律根据问题。商业性质的地涉及到经营,续缴可理解,这些物业不是房产税想要开征的对象。但住宅不一样,国家正在酝酿出台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法规。但是,这类型税收需要对完全房产征收。假定国家需要在住宅土地使用权届满后补地价,相当于认定业主与国家存在租用关系,房产就是非完全房产了,开征房产税就没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