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起泉州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1.50%。
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有关人士表示,市民朋友们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至办事窗口详细咨询具体事宜。(记者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