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或将进一步提升。
过去五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一体化,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每年新增25万人次以上,去年分 别增至137.79万、118.18万、65.25万、105.81万和105.69万人。与此同时,去年我市还加速推进“金保工程”建设;8512名参 加外来工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等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16年,人社部门还将开展第六轮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到今年年 底,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增至148万人、119万人、65万人、109万人和107万人以上;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 划”试点,推进各险种参保扩面。(记者 叶舒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