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住建局出台《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工程参见各方主体行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据介绍,这项管理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与层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县级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自公布之日起3至12个月。连续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器,其管理期限为前次的1倍,具体将根据发生的不良行为和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确定。
同时,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员及其承担的项目,管理期限内将无缘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活动。(记者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