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泉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6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及决算情况报告、2016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草案)、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实施意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工作方案、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泉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科室,11个派驻管理部。从业人员119人,其中,在编86人,非在编3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6496家,新开户单位2575家,净增单位2575家;实缴职工55.26万人,新开户职工6.03万人,净增职工1.24万人;当年缴存额63.35亿元,同比增长13.95%。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421.98亿元,缴存余额170.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6%、9.9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47.87亿元,同比增长26.35%;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5.56%,比上年同期增加7.42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51.04亿元,同比增长23.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3万笔58.19亿元,同比增长8.99%、26.82%。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15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73万笔299.21亿元,贷款余额189.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19%、24.14%、24.3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110.78%,比上年同期增加12.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保持不变。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购买国债;兑付国债0.28亿元,无国债余额,比上年同期减少0.28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19.6亿元,当年归还6.05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24.6亿元,融资余额18.55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0.15 亿元。其中,活期0.08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5亿元,协定存款9.57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10.78%,比上年同期增加12.6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62810.75万元,同比降低3.52%。存款利息收入6698.3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5251.4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6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41605.32万元,同比增长125.45%。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0382.3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959.1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655.92万元,其他支出8607.92万元,其中融资利息支出8463.1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1205.43万元,同比降低54.54%。增值收益率1.28%,比上年同期减少1.8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34.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79.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391.46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79.78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637.86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5747.6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666.8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1679.13万元,同比增长13.47%。其中,人员经费1211.26万元,公用经费101.64万元,专项经费366.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49.4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9‰。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5747.6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73%。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8.50%、2.30%和13.9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37%,国有企业占 15.73%,城镇集体企业占6.09%,外商投资企业占7.9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3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3.13%,其他占6.3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82%,国有企业占 21.14%,城镇集体企业占4.68%,外商投资企业占5.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1.73%,其他占2.74%。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0.14%,中等收入群体占39.10%,高收入群体占10.76%。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3.74万笔47.87 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4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2.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49%,租赁住房占0.04%,其他占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54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35%,其他占6.9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3.0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7.72%,比上年同期减少3.7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3228.5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54%,90-144(含)平方米占68.66%,144平方米以上占9.8%;新房占83.65%,二手房占16.3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7.18%,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9.8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3.0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3.15%,中等收入群体占74.44%,高收入群体占2.41%。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391笔18824.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82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726.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5.57%,比上年同期增加16.9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2016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①从2016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享有同等权益。②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凡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可直接凭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至监管账户,充当首付款。③从2016年5月1日起,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格和单位盖章环节,推行前台扫描实现“无纸化”办公,转账类提取业务无需到受托银行办理,有效实现了业务流程再压缩、审批再提速。
2.2016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16年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3511元,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3242元;2016年我市中央驻闽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2518元,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404元。2016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6元;2016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230元,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24元。
3.2016年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予以规范调整至12%。
4.2016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自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调整后,按现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计息。
5.2016年住房公积金融资情况:市管理中心开展向商业银行直接融资19.6亿元,当年归还6.05亿元,融资余额18.55亿元。支付外部融资利息导致业务支出大幅增加,全年开展应急融资增加利息支出8463.1万元。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依托扫描系统精简业务办理流程。通过构建前台业务端扫描新模式,简化办理手续,取消业务申请表格,压缩办事流程,全面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2.打造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在优化提升服务大厅基础上,逐步将原有的“三大平台”(业务信息系统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协同办公平台)通过互联网+技术融入服务平台中,实现信息共享,形成跨平台、多渠道的一站式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
3.配备个人自助查询打印机。在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大厅配备个人自助查询打印机,提供个人账户信息、贷款信息的自助查询打印服务。
4.制作住房公积金动漫宣传片《我想有个家》。以职工的视角进行政策解读,内容覆盖归集、提取、贷款等方面。
5.制作首部打击非法骗取公积金宣传片。专题片以德化县两名职工和黑中介通过伪造结婚证、房产证等虚假证明材料为他人骗取住房公积金,被公安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明文件判刑入狱为主线,从被骗职工、管理部工作人员、中介、办案民警、律师等多角度进行现身说法。
6.开通公积金缴存者网络信用贷款业务。与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合作建立的公积金缴存者网络信用贷款平台正式启用,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住房增值配套服务。
7.德化县管理部启用新服务大厅。新启用的服务大厅面积达260多平方米,并配备了停车场,极大地方便和服务群众办事需要,有效缓解旧址的拥挤状况。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对业务信息系统后台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将INFORMIX数据库升级为ORACLE数据库。
2.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业务系统和门户网站的等级备案工作,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
3.将业务系统基础数据与国标对比、梳理,贯彻落实基础数据标准,为贯标工作打好基础。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