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也心存这样的疑惑?
接起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
对方还可以清楚地报出
你的姓名、住址甚至门牌号
装修、中介、小贷、保险等
业务员开始自报家门
挂电话容易
但个人信息何以落入他人之手?
近日,晋江警方破获
部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查获公民个人信息约50万条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协同晋江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池店派出所,经过两个多月缜密侦查、顺藤摸瓜、连续作战,成功破获部督“2017.6.1”非法获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案,共抓获、传唤案件相关人员30人,刑事拘留13人,现场查扣U盘15个、电脑18台、手机23部,纸质公民信息8000多页,查获公民个人信息约50万条。
经警方调查,无业人员肖某、徐某(肖某女婿)通过向售楼部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购买、交换等方式收集泉州、晋江等地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近50万条,并以每个小区6000-8000元价格卖给装修建材公司非法获利。
截至目前,该案共抓获非法获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规嫌疑人13人,打掉以肖某、徐某为上游、其余11名装修建材公司工作人员为下游,依托QQ、微信等聊天工具为平台,大肆在网上非法获取、买卖小区业主个人信息进行牟利的黑色产业链。
法律链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东南早报综合泉州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