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期,泉港区住建局将联合区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部署开展全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将对泉港区内所有在售楼盘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5家以上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为推动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检查期间,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将成立工作组,现场督促指导和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7、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区住建局和区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务必打消侥幸心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