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林聪海)今年,泉州将有多少农村危房被改造?各县(市、区)各有多少户?本月,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印发《泉州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补助对象和改造资金等内容。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获悉,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级资金补助方式及验收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任务:计划完成改造346户
根据《方案》,2018年,泉州市将基本完成摸底排查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按计划,将2018年、2019年存量贫困户危房改造346户任务,合并至2018年完成,预计6月底前全部开工, 10月底前竣工90%以上,12月底前全部竣工。具体为:泉港区35户、石狮市5户、南安市96户、惠安县5户、安溪县144户(其中56户已提前至2017年改造)、永春县16户、德化县26户、泉州台商投资区19户。
另外,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980户任务将于今年6月30日前全部竣工。截至2月底,全市尚有312户未竣工,包括南安市127户、惠安县86户、安溪县95户、永春县4户。
补助:中央、省级、市级补助金 都有明确要求
关于补助对象,《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应集中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市级统筹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等。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市级将结合各地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统筹调剂使用市级石改专项补助资金,按目标任务数和完成进度给予适当奖励补助。各地在危房改造验收完成后,市级才下发补助资金。
县级则按照确保完成当地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前提,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参照贫困户石改专项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农户最高可获得市县两级补助7.2万元。
申请:向村委会申请审批结果要公示
农户要如何申请?根据《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包括农户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等操作程序。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农村五保供养证(或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等)和危房照片等材料。经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后,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材料完整并且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将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
《方案》还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按规划统一建设。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