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国土资告字[2018]34号)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8日 至 2018年11月28日 到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8日 至 2018年11月28日 到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1月29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1月29日15时00分 在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设定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标准如下:拍卖成交价1000万元以下部分支付2万元,拍卖成交价1000万-1亿元的部分,按0.15%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价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05%支付佣金;最高支付不高于30万元。
三、①宗地竞得者应无偿提供首层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给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有关税、费等由宗地竞得者承担),产权归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所有。②宗地竞得者应提供安置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给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其中南北朝向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两种户型,每种户型15套,同一户型应位于各层的同一平面位置),安置房户型数量比例(两房两厅两卫/一卫70-90平方米占30%,三房两厅两卫100-130平方米占70%)。提供的安置房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不低于该地块可售商品房的品质、配套设施的标准。安置房部分由政府按3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宗地竞得者应承担安置房部分有关税、费等)包干购买,宗地竞得者应提供安置房部分不动产销售发票。③安置房购房款支付方式:(1)取得安置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安置房总购房款的50%;(2)取得工程竣工备案证明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安置房总购房款的95%;(3)其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建设单位按照《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后,保修期满两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修金的50%,保修期满五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修金的50%。④安置房装修标准:(1)外部及公共分装修标准,外墙按统一规划设计进行装修,外墙铝合金窗(含大厅铝合金门),屋面配设防水隔热;楼梯间墙体涂料饰面、地面水泥抹面、不锈钢扶手。(2)套房内初装修:内墙砌筑及水泥砂浆打底;总入户门统一安装防盗门,室内分户门、楼地面、卫生间、厨房间等由用户自行安装、装修;自来水、供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网络管道线路到户(指总入户门内)。⑤宗地竞得者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30个月内完成安置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逾期之日起每月应支付给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逾期过渡补助费 7.8万元(12元/平方米·月)。⑥安置房的安置户在购买停车位与其他购房者享有同等待遇。⑦竞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拍卖佣金。标准如下:拍卖成交价1000万元以下部分支付2万元,拍卖成交价1000万-1亿元的部分,按0.15%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价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05%支付佣金;最高支付不高于30万元。⑧其他规划条件按德建规函[2018]19号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吴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00781482、23585628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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