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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晋江青阳一住宅地块出让 土地面积33333㎡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晋自然资告字[2019]17号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580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13日 至 2019年05月28日 到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9年05月13日 至 2019年05月28日 到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9年05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5月29日16时00分 在 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方式为市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由土地竞得人绝对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晋江市新佳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和《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人才公寓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

 

  3、该用地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需回购的建筑物面积、位置、回购价格及其他事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晋江市新佳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拟定的《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9〕40号)和《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人才公寓买卖协议》的范本条款执行。《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9〕40号)和届时由竞得人与晋江市新佳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人才公寓买卖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市自然资源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5、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2018〕25号)要求,该用地内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时,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

 

  6、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意见(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号)要求,该用地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联 系 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5-85665625

  开户单位:晋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江市支行

  银行帐号:35001656207050008152-000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晋江市P2018-23号地块

  宗地编号:晋江市P2018—23号

  宗地总面积:33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青阳街道象山社区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1.6

  建筑密度(%):大于15并且小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用地

  起始价:2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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