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支持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通知》精神,从2月1日起,我市下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5%,降低企业用气负担,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据介绍,市发改委及时贯彻执行省发改委下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门站价格政策,每立方米降价0.126元,门站价格由原来的2.518元/立方米下调为2.392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由原来的2.922元/立方米下调为2.796元/立方米。此次调价将惠及我市5658家用气企业,经测算,今年可减轻企业用气成本约2亿元。(记者殷斯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