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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南环路30米非机动车道 有人私设8条减速带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泉州晚报  

  设置减速带本是交警部门的工作,然而,有一些人在路面上私设减速带,让过往骑乘者苦不堪言。交警部门将前往现场核实处理,并提醒,若未经允许私设减速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严重的可进行相应处罚。

 

  现场 短短30米出现8条减速带

 

  近日,市民唐先生拨打热线反映称,市区南环路96号至98号的非机动车道上,短短30米出现了8条减速带,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记者在现场看到,非机动车道上有8条黄黑相间的减速带。自行车和电动车经过时都要颠簸几下,并发出“嗒嗒”声。记者注意到,为了避免颠簸,有的骑车人从减速带旁的人行道绕行,有的干脆下车推行。

 

  一名骑车女士说:“好好的路,为什么要设置减速带,这不是给骑车人制造障碍吗?”她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避震效果不好,经过这里时就像散了架。另一名骑车男子不满地表示,非机动车道是公共道路,不应该随随便便设置“路障”。“如果临街商铺都效仿此法,那这条路要怎么走呢?”

 

  交警 将前往现场核实处理

 

  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此处的减速带并非他们设置的。对于私设减速带,交警部门明确表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道路上私设减速带。交警介绍,由于减速带容易损坏,损坏后露出路面的螺钉又会扎破轮胎,须频繁进行维护,且沥青路面经多次打钉后容易发生路面层松动,造成减速带无法固定,车辆通过减速带时会发出明显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市民若发现单位或个人私设减速带影响正常通行,可向交警举报。对于该处减速带,他们将前往现场核实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苏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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