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泉州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新增地灾隐患点经调查明确后,将按照威胁人数或对象自动增列入主要地灾隐患点清单;各类在建工程、公路、铁路、水库、学校、景区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主管部门列出周边地灾隐患点清单,并函告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增列入本级主要地灾隐患点清单。
《方案》指出,今年全市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西北部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将较严重。截至今年汛前,我市已查明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7908处,其中威胁30人以上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列为市级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4—6月重点防范长时间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7—9月重点防范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害。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核实掌握隐患类型、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的动态变化,制发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对所辖区域、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或组织转移。对位于乡村、集镇和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计划实施工程治理。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按要求落实地质灾害搬迁工作。(记者 林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