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泉州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8月17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开泉州。确需离开泉州的,必须向学校请假。返泉后要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医学观察等措施。
健康监测 杜绝带隐患返校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从开学前14天开始,每日监测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人盯人”健康管理。要全面梳理校园出入通道,校外人员非业务必须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凭“八闽健康绿码”通行。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核酸检测 应检尽检适时抽检
分类落实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亲戚接触史、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建立动态跟踪表册,严格执行我市相关管控措施,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根据实际需要对复课学生进行“适时抽检”,引导和鼓励学生、幼儿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愿检尽检”;暑假期间有到省外探亲、旅游等活动的师生员工以及新上岗、在春季学期未进行核酸检测的教职员工(包括学校食堂、安保、物业等后勤聘用人员以及校内工程人员),须在返校(上岗)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对有集体配餐的学校,还应要求配餐单位落实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提交到学校。
个人防护 指导科学佩戴口罩
各高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的师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在校内不聚集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前提下,可不戴口罩,处于聚集区域或不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要佩戴口罩。除幼儿园之外,其他学校的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开园期间,教职员工佩戴口罩,幼儿不佩戴口罩,教职员工或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传染病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联防联控 全方位校园消杀
各地、各学校要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校园环境整治、病媒生物防制、生活垃圾分类、厕所革命、落实控烟措施等工作,切实改善校园环境。各学校在学生集中返校前3天要开展一次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校园消杀,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改、规范加工制作、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健康宣教等工作,做好食堂人员晨检、场所清洁、食品煮熟煮透、工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管控,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要扎实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常态化储备足量的口罩、额温枪(体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对防疫物资进行安全管理、规范使用。
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校地联防联控机制。各高校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需经属地防控指挥部同意,报市防控指挥部,并向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可实施,严禁绕开属地管理擅自开学。
心理宣教 推进健康行动
落实落细心理宣教。要强化心理疏导和干预工作,建立健全新初一、高一学生初始心理健康“一生一档”,健全10类重点关注学生特别是青春期学生心理档案,采取“多对一”“人盯人”等形式,加强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要做好心理问题严重新生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要精心上好“开学第一课”和“心理健康第一课”,举办丰富的心理辅导、体育、艺术、学生社团等活动,让学生通过积极的心理体验活动释放压力。
大力推进健康行动。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短信、QQ群、微信群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疫情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在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科学有序恢复校内活动,大力推广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确保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要加强和督促学生每天上午和下午各1次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持续改善学生视力。在组织高一新生军训、学校“迎新”工作、学校艺体活动等相关教学集体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学校防控压力、活动场所、组织水平等情况,制定防控方案,限制参与人数,合理规划人员活动路线,减少人群聚集,并参照观众区与运动队的隔离措施,避免人员交叉接触。(记者 曾聪虹 罗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