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要来回跑三四趟,今天交房就领证,真是方便。”25日,市区宝洲壹号院小区,查房确认后,业主吴小姐在小区内就拿到了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省去了一件“烦心事”。
与吴小姐一同领到不动产权证书的还有25名市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市民买房、接收房产、现场领完钥匙后,还需要等上几个月甚至一年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给购房者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困扰。甚至有的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起诉,开发商的房子被法院查封、限制,导致购房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为了切实解决购房业主担忧不能及时拿到产权证的“心病”,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部署推动下,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深入调研、主动对接房企,于今年3月推出“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通过提前介入、并行办理、容缺受理等措施,对房企办理首次登记全流程跟踪指导,并且由企业统一提交办证材料,购房群众“一趟不用跑”,在家即可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切实打通不动产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是一味地把事推给企业,我们在申请办理‘交房即交证’后,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登记内容,特别是在处理婚前婚后财产界定、产权约定等方面的指导精准到位,也解了企业在代办业主不动产权证时的一些难题。”宝洲壹号院有关负责人公永婷介绍。
中心市区推行“交房即交证”,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交房即交证”的实施,让开发企业主动担负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合同责任,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堵心事。
“交房即交证”条件
1.申请商品房转移(分户)登记的不动产特指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范围内取得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一手商品房;
2.商品房开发项目须已办结项目首次登记;
3.申请商品房转移(分户)登记前须已取得转移涉税证明;
4.买方可以利用原权籍调查成果(原有图纸复印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库即时打印);
5.购买业主需授权委托开发商一方申请办理(包括代缴登记费、领证等等)。
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开发项目已办结项目首次登记,购房业主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分户图纸及宗地图、涉税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开发商批量办理)等。(记者 林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