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崇武镇无居民海岛前江岛上,有人修筑护栏设施;无居民海岛大坠岛上,有人非法开展旅游活动……日前,泉州海警局在辖区海域,连续查处了两起非法建设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案件,无人岛的保护再次引发关注。
无人岛上修护栏 一家公司被处罚
5月底,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一工作站对泉州海之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法在无居民海岛进行建设一案作出行政处罚。据悉,泉州海之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岛屿建设开发利用相关审批材料的情况下,出资组织人员在惠安县崇武镇无居民海岛前江岛上修筑护栏设施,涉嫌非法在无居民海岛进行建设。相关部门立即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相应处罚。
6月2日,泉州海警局惠安第二工作站在日常海域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无居民海岛大坠岛上开展旅游活动。该站执法人员随即登岛进行核查,经查,违法行为人于6月1日组织10余人登上大坠岛进行旅游活动,但无法提供此次登岛旅游活动的相关审批手续,涉嫌非法在无居民海岛组织开展旅游活动。工作人员依法将涉案人员带回,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泉州有无人岛175个 开发审批手续严格
记者从泉州海警局了解到,目前我市有大大小小的无居民海岛175个,分布很广。这些海岛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以及历史、人文遗迹,优势得天独厚。这些无人岛中,较大的海岛有大坠岛、大竹岛,有的小岛由于太小,甚至无法登岛。
保护好泉州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对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有着重大的意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人希望开发海岛,但从目前看,投入资金较大,为了保护环境,审批手续较为严格,大多数投资者都望而却步。”
201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凡是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都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海岛使用权、缴纳海岛使用金。无居民海岛只能取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最长开发使用年限为50年。
记者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了解到,泉州没有无居民海岛开放利用的审批权,根据无居民海岛的面积大小,由省级以上部门审批。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政府审批过无人海岛的使用权,但是近几年来,泉州再无批准开发无居民海岛的案例。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泉州只有2起案件涉及非法开放无居民海岛。泉州海警局提醒群众,无居民海岛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其合理开发利用应当严格遵守海岛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履行批准手续。同时,群众可通过95110海上报警电话提供违法违规线索。(记者 魏婧琳 通讯员 廖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