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日前,中心市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发放,由市民陈女士获得。这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制度在泉州中心市区正式落地。
目前,中心市区已常态化开展居住权登记相关工作,申请居住权登记不涉及税费、不收取登记费。所谓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居住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力。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居者有其屋”、保障“老有所居”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此前,为尽快落实居住权登记,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其他地区经验,在现有登记系统平台上增设了居住权登记类相关业务模块,完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居住权合同等示范文本,设定登记簿及居住权证明样式,同时增加了业务办理要求的系统提示等特殊环节,不仅有效减少了居住权与其他权益的冲突隐患,也保障了居住权登记工作顺畅开展。(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