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了解到,为提升服务效率、便利群众办事,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项服务窗口,集中受理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相关业务。
本次专项服务设有集中办理时段,自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市民可前往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咨询与办理。
专项窗口主要受理两类关联事项:一是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二是在取得完全产权后,办理该住房的上市交易手续。
根据公告,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需首先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并备齐房屋所有权人及共同所有权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以及购房合同等材料。经审核,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核算应缴增值收益款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足额缴清款项至指定代收专户,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缴款完成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出具《已购政策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审批表》。此后,申请人若需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可凭此审批表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导办台领取“不动产综合受理”排队号,轮候办理。届时,房屋性质将变更为“商品住房”,土地性质可暂保持不变,待未来不动产交易时再按规缴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
对于申请上市交易,申请人在取得《已购政策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审批表》后,同样需至导办台领取“不动产综合受理”排队号,轮候办理上市交易备案登记,并提交审批表、权属证书、所有权人及买受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受理后,市房地产交易与监测中心将协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税务局,依照“一件事”便民服务流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在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完成登记,房屋性质与土地性质均将变更为“商品住房”及出让土地。
需要提醒的是,本次集中办理时段结束后,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取得完全产权业务的地点,将恢复至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小区综合楼五楼)。建议有相关需求的市民留意时间,合理安排办理事宜。(记者许钹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