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区教育局发布2026—202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春秋假时间安排,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鲤城区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
根据通知,本学年秋假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至27日(星期三至星期五),共计3天;春假时间为2027年4月1日、4月2日、4月6日(星期四、星期五、星期二),共计3天,春秋假全年合计6天。
春秋假实施范围为鲤城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学生,幼儿园参照执行,辖区相应学段市属学校(幼儿园)同步落实该政策。
据介绍,推行春秋假旨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署,丰富学生校外实践体验,提升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水平。假期依托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调整设置,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保障教学进度不受影响,全面落实课程标准。
鲤城区教育局明确办学纪律要求: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通过家委会等形式向家长摊派费用。(记者张素萍 通讯员黄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