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市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在石狮市检察院举行,教育会由石狮市检察院、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两部门相关人员、石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印染行业协会代表及23家重点排污企业代表到场参会。
会上,生态环境局通报了近年来石狮市污染环境行政案件查处情况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宣读了《污染防治倡议书》。石狮市检察院以办理的一起生态损害赔偿金3000余万元的污染环境案等三个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并详细解读了污染环境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善意的提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预防犯罪、防范经营风险,帮助企业更加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石狮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兴表示。
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企业代表深刻认识到污染环境的危害性,郑重表态今后将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通讯员陈长沙 张筠丽 记者詹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