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狮出台措施盘活低效工矿用地,通过提高项目用地容积率、推行交地即交证、畅通低效用地再开发途径等七大措施,精准发力“工改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鼓励建设高层厂房,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在符合消防安全、建筑退让等要求的前提下,存量工业用地及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可突破3.0。鼓励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增地”改造,即在原有建筑基础上通过加改扩建或者部分拆除重建的方式增加建筑空间。推动“工业上楼”,鼓励生物医药等有条件“上楼”的新兴产业生产工艺上楼生产。新出让的工业用地,用地容积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2.0。宗地内的工业可与仓储、科研等用途混合布置,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单一工业用地可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功能。
经认定符合低效工矿用地的,在符合规划、安全要求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单宗低效用地,涉及两个以上用地主体,可以由多个主体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主体进行开发改造;相邻多宗地块,可以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用地主体进行开发改造;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在满足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条件的前提下,村集体的现有公共设施用房可用于农产品初加工等工业生产、服务工业园区员工的生活配套。(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王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