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房产网讯 11月厦门出台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在缴存时间、套数认定,以及异地互认等方面都做了调整,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让不少因各种原因断缴公积金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更加利民便民。而近期本报也陆续接到读者的热线,咨询使用公积金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异地买房如何使用厦门公积金、如何提前还款等。本期周刊就读者的这些问题和困惑咨询了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常见问题做整理和集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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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按厦门11月3日起实行的新公积金政策下,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了吗?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答]:可以,前提是要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无逾期贷款余额,且所购房产已取得房产证。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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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泉州人,去年来厦门工作,能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听说在公积金新政中有提到异地缴纳的公积金也可以和厦门的合并使用,具体怎么操作呢?
[答]:外地来厦工作人员,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厦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厦门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厦门缴存不足6个月的,缴存时间将异地缴存时间与厦门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如您在转来厦门之前,已在泉州连续6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在厦门再缴存1个月即可使用厦门的公积金贷款;如果您在泉州缴存公积金,但没有连续缴存,中间有间断,则要两地进行合并计算,如10月份开始在厦门缴纳公积金,3月,4月,5月,6月,8月,9月都在泉州缴纳,其中7月份有间断,那么,8月和9月这两个月可以和厦门合并,只要在厦门再缴纳4个月,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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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在蔡塘租了一套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吗?
[答]:如果您本人及其配偶在厦门无房,或未婚在本市无房,那么在本市租房后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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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今年3月买的漳州的房,在厦门有交公积金两年了,当时申请了商贷,贷款合同已签但款还没放,这种情况可以改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提取,但不能贷款。职工在厦门市内、市外或省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符合一定条件和提交相关证明,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但不能申请用厦门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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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想在厦门买套房,请问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如果是单职工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40万元,双职工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如果是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30万元,双职工是60万元;第三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暂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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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当时用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是20年,我现在已经用公积金贷款5年了,想缩短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应该怎么做?
[答]:公积金贷款已还款1年(含)以上,且当年未办理过缩短贷款期限业务,且无逾期贷款余额,就可以申请办理缩短贷款期限。但缩短贷款年限后的月还款额不能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如果用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的,缩短公积金贷款年限的同时,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也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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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外地户口,但是在厦门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要提供担保人吗?
[答]:从2014年起,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即可,不用提供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