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海都记者获悉,厦门市建设局就完善全市住宅楼信报箱间(群)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新建居民楼房应当将信报箱间(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开发企业应将信报箱间(群)建设计入开发建设成本,在交房时将信报箱钥匙一并交给业主,且不能收取信报箱费用。
已交付使用的居民楼房未设置信报箱间(群)的,按照以下规定补建: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大会决定按规范要求设置信报箱间(群),所需费用由业主支付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从专项维修金中支付;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可由邮政企业组织设置信报箱间(群),所需费用由业主支付。
另外,信报箱间(群)维护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承担,所需费用从专项维修金中支付;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承担维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