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局”)主要负责我市的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与市场、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房屋安全及公房管理等工作。
今日起,市住房局联合厦门晚报社共同推出《住房新视界》栏目,为广大市民读者提供权威、专业的政策解读、信息资讯,系统、全面地介绍我市住房惠民举措,对厦门住房领域的热门话题进行深度解读。同时,市民读者可通过晚报“住房我要说”互动邮箱:53656741@qq.com,反映有关住房方面的疑问,我们将汇集市民读者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统一解答。
买房,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最大的一笔消费开支,了解如何规避买房的风险尤为重要。本报记者采访市住房局,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各个环节,分别提出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大家防范风险。
【上网查验】
一站即可辨明房子“身份”
买房是动辄几百万元乃至上千万元大事儿,如何规避交易风险,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在厦门,每一套能上市的商品房都可在“厦门网上房地产”(http://fdc.xmtfj.gov.cn:8001/)进行查询。市民登录这一网络平台,即可一站明辨房子“身份”。
市住房局提醒,购房者在看中楼盘后,可先登录“厦门网上房地产”,查询项目的性质、用途、销售状态、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说明等信息。例如,可输入项目名称,明确是否有预售许可审批,避免购买到小产权房;也可以了解到项目性质是商品住宅还是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
购买商业、办公类产品往往有转让限制条件。例如,有些只能卖给企业法人或特定对象。商办产品不享受本市户口准入政策,不配套学校、医疗机构等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等价格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不得接入燃气。
【现场观察】
售楼处公示是否规范
验明房子“身份”后,就可以到售楼处看房,实地了解楼盘区位、户型、周边配套环境等楼盘基本情况以及项目销售情况等公示信息。市住房局介绍,售楼处公示项目包括信息公示栏、文书展阅台、商品房销售情况表、收费项目信息表等。
例如,信息公示栏需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说明,土地房屋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文书展阅台,购房者可以仔细观察下有没有公示商品房装修标准、车位(库)出售或出租方案、商品房项目自身和周边有利及不利因素提示说明等内容。
另外,售楼处还应及时更新并公示《房屋销售价格与进度表》,标注“认购”、“销售”等销售状态信息和“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限制状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与“厦门网上房地产”网站显示一致。
【细读合同】
条款跟实际要一致
经过看房、查验后,确定了购房意向。接下来,到了签署购房合同的关键环节。买房是件大事,签合同可别马虎,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后才能签字。
市住房局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先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理解,比如应注意预售方案中装修标准与合同示范文本装修标准是否一致,合同是否对车位出租、出售进行约定。
另外,根据2018年9月1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一次装修到位的项目,预售时应设置装修样板房,并保留至项目竣工交付。因此要把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销售现场公示的材料逐一核对,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文/记者 黄毅辉 杨婷 漫画/刘哲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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