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的存量土地
让土地等项目 引“凤凰”来栖息
我市积极提供要素保障,力争三年内盘活利用存量土地35平方公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引擎
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要素,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空间载体,是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核心要素。在厦门,一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使用的存量土地,即将通过分类别、多渠道的清理盘活,重新焕发生机。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期间,我市将举全市之力、多部门联合行动,按照“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全扫尾”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存量土地清理盘活专项行动,从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出让用地项目合同履约审计、储备用地整治清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六方面着手,力争三年内盘活利用存量土地35平方公里,让有限土地资源实现集约高效利用,为产业项目腾出宝贵的用地指标,引“凤凰”栖息。
走好土地利用“先手棋”,找准提升土地“含金量”的有力支点,才能撬动更加沉甸甸、高质量的城市发展。在全市抓招商促发展大局中,《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土地要素保障方面的一剂“强心针”,通过直面粗放利用、闲置浪费的土地供需矛盾,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向存量要空间,推动“土地等项目”成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新常态,更加有力保障全市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重大重点项目高效落地,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强劲引擎。
今日,本报邀请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重点针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供而未用土地处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储备用地整治清退四项重要行动规划进行解读。
批而未供
变“生地”为“熟地”,至2022年盘活可开发利用土地30平方公里
用地供需矛盾是很多城市面临的痛点,尤其是在严格保护耕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的背景下,如果大量用地“批而未供”,必将使得一些新项目“无地可落”,城市动能转换得不到空间保障。
怎么办?盘活存量很关键。《意见》中,批而未供土地盘活被列为第一项专项行动。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导致土地“批而未供”的原因有很多,或是征拆遇到瓶颈、或是土地还未平整造地、或是基础设施不配套、或是供地手续尚不齐全,但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生地”还未变“熟地”,无法直接进行开发利用。
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我市将通过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平整和造地工程、加强项目策划和简化审批等途径,为“批而未供”土地供地和建设创造条件。目前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全市“批而未供”图形数据、任务分解表和项目清单已经形成台账,并建立形成动态的信息数据库。各区政府将逐宗调查分析未供地的原因后,依法分类、“一地一策”进行盘活处置,最终实现处置一宗、销号一宗。
根据计划,2019年全市力争盘活“批而未供”土地形成可开发利用土地11平方公里,至2022年盘活形成可开发利用土地30平方公里。
供而未用
促开工促提速促退出,目前全市有162宗土地将被盘活或清退
一块空地,围挡围了几年,晒太阳、照月亮,周围已是高楼大厦,这里杂草生生灭灭,已有几个轮回,却丝毫不见开工迹象,这里或许就是城市里“供而未用”的建设用地。其实,已经供应出去的土地,如果久久未开发,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也是一种极大浪费。目前我市共梳理出162宗这样的“供而未用”土地,而它们也将面临逐宗盘活或清退。
根据《意见》,我市将对供而未用项目逐宗甄别和定性,并提出相应处置方案。具体来说,处置将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由于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市政配套、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的“供而未用”,将由各责任单位逐宗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落到具体责任人,抓紧消除项目无法动工的政府因素,保障项目尽快动工。若因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原因在2020年前难以交地,或是涉及政府原因需调整产业方向但企业无意愿进行升级改造或产业调整,则可协商收回用地。
但若是因用地单位投资意愿不强、无能力投资、项目内容不实、拖延办理前期手续等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供而未用”的,则要走第二类处置渠道,即由市资源规划局依法依规提出处置方案,督促其加快动工。逾期满两年仍未动工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按规定履行调查、认定、告知、听证、作出处理决定等程序,妥善应对涉诉案件。
“除了盘活现状存在的‘供而未用’土地,还要避免形成新增‘供而未用’土地。”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着眼建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和招商制度,完善出让方案和规划条件设定。同时,建立土地批后动态监管信息平台,贯通“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审批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全流程动态管理和预警、多部门实时联动监督管理,形成全市齐抓共管新态势。
城镇低效用地
由“粗放型”转为“精细型”,促进城镇更新改造、产业转型升级
从“重规划扩张”转变为“重质量提升”,从土地资源粗放利用升级为精细化管理使用,这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对城镇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让其发挥更多经济价值,促进城镇更新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调查摸底认定、规划统筹引导、政策引导实施改造……《意见》中针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举措一环扣着一环,其最终目的就是力求处处依法合规、环环有章可循,在依法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鼓励土地权利人自主改造开发和社会资本参与,共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什么土地算是低效用地?市资源规划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判定标准,再由市工信局、企业所在地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进一步核实认定其是否存在效益低下、利用粗放或产业不符等问题。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结果还将向社会公布。
低效用地如何再开发才比之前更科学?市资源规划局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9-2024年),明确再开发改造的范围、任务、时序,合理安排居住、教育、开放空间、公共交通等用地,切实促进用地布局和结构优化。之后,再由各区政府或市国资委拟定相应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
如何让企业有积极性、愿意进行改造转型?我市将进行政策引导,根据《意见》,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可采取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新引入市场主体改造、社会多方合作开发等多元化改造模式。市资源规划局还将加强政策研究,优化完善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土地权利人自主改造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同时,也建立低效工业用地退出倒逼机制,施行差别化用地、用水、用电政策。
储备用地
坚决整治和清退违法违规占用,拒不交还将纳入诚信体系
一块地其实已经具备供地条件,但却因为部分被违法侵占等原因,无法进行整体开发使用,这样的情形在接下来三年内将重点清理整治。
《意见》指出,针对已收储交地但遗留尚未解决征拆问题的项目、储备用地管理过程中新增“两违”的情况及租赁到期未清退等履约情况,市、区两级组织将分类逐宗建立台账,因地施策采取劝说自行清退、限期整改清退、立案查处清退、司法诉讼、强制执行等方式,全面推进储备用地整治清退处理。
由于涉及类型多、情况复杂,市资源规划局、市执法局、市土总等多部门还将建立储备用地清退工作联动机制,促进“治违”和收储有机结合。此次行动中,还将加大行政执法查处力度,加快强制执行进度,将拒不交还场地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体系。(记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