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和《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于2020年5月10日15:00起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防空警报试鸣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
1.15:00起发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
2.15:10起发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3.15:20起发解除警报信号:一长音,连续鸣3分钟。
在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秩序。
特此公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