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厦门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积极推动“爱心厦门”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水平。
方案的总体目标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80%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新增从业人员1200名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6000人以上。
根据方案,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确保到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对已交付产权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老旧小区,各区政府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
推动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配置要求,每个镇(街)建有1个以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居委会均建有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建制村拥有1个以上农村幸福院。
提升为老服务质量,对新设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新建(改、扩)和设施设备投入,予以照料中心150万元、农村幸福院20万元的建设补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运营补贴,要在本市现行标准上有所提升。
“十三五”期间,计划在岛外选址5个地块用于高端养老项目,积极推进2个已落地项目的建设投用,加快推进其他3个项目招商;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产品用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老年人急需的康复辅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举办“敬老餐厅”,就近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质高价廉的餐饮服务。(记者 翁华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