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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房续约进小区 服务管理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0-08-26  来源:厦门日报  

  近日,市房屋事务中心启动新一轮直管公房住宅租赁合同续签工作,公房合同签订走进社区、深入小区,吕岭花园190户公房承租人在家门口完成了合同续约。据悉,这种便民模式将在思明区全面推广,为更多市民送去一份贴心服务,让众多公房租户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这只是我市直管公房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市房屋事务中心牢固树立“为百姓谋福祉、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加强安全排查、规范合同内容、入户解决问题,推出一项项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推动直管公房服务与管理水平实现“双提升”,进一步增强公房租户的幸福感、获得感,为打造“两高两化”厦门奠定坚实的民生基础。

  【服务

  更便民  送服务进小区 续签合同更便利

  近日,吕岭花园的190户直管公房承租人在小区内分批完成了公房住宅租赁合同续签。“在家门口就能续签,确实方便很多!”茅阿姨今年70岁了,在吕岭花园居住了二十多年,今年是首次在家门口续签合同——过去,她都需坐半小时公交车到湖滨南路港澳中心(原市公房管理中心,现市房屋事务中心已搬至湖滨中路520号档案综合大楼)排队续签合同,来回一趟要半天时间,随着年龄增长,老人家出门越发不便,今年在吕岭花园物业服务处签订合同,茅阿姨十分欣喜、满意。在签约现场,部分租户缺漏相关资料,转头上楼就能回家找齐、下楼补交,无需再多跑一趟。

  这是市房屋事务中心首次将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续签前移至小区办理。通过与物业联合,在小区上门服务,加强引导,让群众在炎热季节“少跑路”。同时,这项服务也进一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门为单位租户办理合同签订,一次签约、一趟办完,让经办人“少跑腿”,为企事业单位减轻了负担。

  上门服务、分批办理,不仅方便了市民,也推动了办理流程更顺畅有序。“公房合同续签需核实住户诸多家庭信息,通过工作人员靠前服务,现场核实、指导办理,能有效减少公房管理单位与承租人之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工作人员说。接下来,市房屋事务中心将加强与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联动,制订工作计划,推动更多公房合同续签在小区办理。思明区各小区已倒排计划,将率先推广这一服务模式。

  更周到  提供个性化服务 多种方式缴交租金

  市房屋事务中心坚持从公房住户的关注点、需求点出发,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供诸多个性化服务措施,开设咨询电话,并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例如,有的公房租户租赁合同期满,但家中有小孩需报名上学,相关工作人员急事快办,开具相关证明,帮助公房住户解决小孩就读问题;有的承租户更名时,偶有出现家庭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工作人员也主动担当起调解员角色,按个例情况帮助协调解决。

  直管公房发展至今已有60多年历史,针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市房屋事务中心积极协助公房租户,逐条疏理解决。例如,仙岳路一处公房住户与东兴路一处公房住户,基于过往政策,允许于1996年互换公房,但只有一户完成了房屋更名手续,导致房屋管理系统中的租户信息错乱。为此,工作人员反复调档核实,最终还原了当初事实。类似的问题,市房屋事务中心均能做到一事一议、妥善处置,采取针对性措施,基本得到较好处理。

  同时,房屋事务中心针对公房承租人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特点,在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缴交租金的同时,保留现金缴交、银行代扣等不同交租方式。针对承租人年老体弱、身患残疾等不便出门的情况,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门收租,努力把个性化服务做到位、做精准。

  【管理】

  更精准

  线上线下全面排查 实现精准保障

  在服务全面升级的同时,公房管理也日趋精细化——为实现公房租赁公平公正、精准保障,市房屋事务中心于去年11月起采取“线上排查+线下普查”方式,对全市2.5万余套直管公房住宅逐户排查,彻底盘清直管公房住宅住用底数。

  在线上,工作人员通过“厦门市住改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厦门住房保障一体化综合管理系统”核查承租人享受政策性住房、住房货币化补贴及保障房申请情况,并与直管公房租户数据逐一比对,排查存疑数据;线下则通过逐户调查摸底,核查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人关系、户籍、居住人口等详细信息。摸底过程中,排查小组还主动了解住户诉求、梳理盘点现存的历史积案,引导低保户申请公房租金减免、推动旧欠租金收缴等,促进公房管理更精准有效。

  此次全面排查历时5个月。5个月中,工作人员不辞辛劳,利用节假日或下班时间走访,与住户配合良好,工作进展顺利。如今,市房屋事务中心详细掌握了2.5万余套直管公房住户的最新情况,为全面更新市直管公房数据库打下基础。

  更规范

  租赁合同再升级 规范租赁关系

  2020年是市住房局的“规范提升年”。以此为契机,市房屋事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公房租赁合同,完善相关管理措施,提升公房管理水平。通过专家、法律顾问的反复研讨和修订,公房租赁合同更加规范、准确。

  相比旧版合同,今年租户拿到的新版《厦门市直管公房住宅租赁合同》有以下亮点:修订完善了租金标准及租金缴交相关规定,明确承租人每月底前按应交租金缴纳当月租金,通过更细致的阐述减少歧义;明确了房屋安全责任,强调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原有设施、设备负有维修养护义务,而承租人需承担自行装饰装修增加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列出了直管公房的租金优惠对象,明确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群体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达到告知、普及的效果,推动优惠政策落实。

  “新版合同进一步规范了租赁关系,完善了合同内容信息,明确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房租户权益,有助于推动我市直管公房实现‘依合同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市房屋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提醒】

  租住直管公房

  这几点要注意

  承租人不得侵占不属于自己承租的公房,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不得欠缴租金,欠缴租金将影响个人征信,若出现长期拖欠情况,经有关部门调解未果,相关涉事人可能遭到起诉、强制收房、强制划转银行存款等。

  不得转租公房,一经发现,相关责任部门将对涉事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此外,若承租人发现所居住的公房存在设施设备损坏及房屋安全问题,可拨打2996110(思明辖区)或5656106(非思明辖区)报修;如需了解公房租赁相关事宜,可拨打0592-285922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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