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昨日起,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提倡预约办理,且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
昨日起,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不见面审批”,确需现场办理的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实行预约办理。预约可通过“厦门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i厦门”App、“闽政通”App等三个平台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成功后,企业群众携带相关材料,在预约时段内前往现场办理业务。进入大厅现场时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者24小时内采样记录,未能提供的暂不能进入办事大厅。
需要提醒的是,进场办事的群众在等候过程中,隔位就座、尽量避免面对面交谈;在办事过程中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办理结束后,减少逗留时间,尽快离开办事大厅。
对于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议企业和办事群众优先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业务。(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