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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无物业小区购买物业服务可先尝后买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厦门日报  

  “大物业”管理范围

 

  “大物业”管理范围打破边界壁垒,将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独栋房屋、公共建筑等进行整合,并延伸公共市政服务,将周边市政道路、街区合并规整,形成“大物业”管理范围,以“全域治理”理念,推动实现小区围墙内和围墙外管理全覆盖、服务无死角,人财物更集约、管理服务更高效。

 

  三种模式推动

  肥瘦搭配

 

  将市、区两级市政物业资源、镇(街)兜底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等购买服务资源与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进行捆绑打包(即肥瘦搭配)。

 

  城市管理运营

 

  在物业“肥瘦搭配”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空间资源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应急辅助管理、招商引资、建设开发等资源,通过搭载智慧管理平台,整合全区域物业数据资源和设备,运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技术优势,完善巡查、采集、分拨、处置、分析研判等闭环管理体系,解决政企之间的信息化平台融通和数据壁垒问题。

 

  投建管一体化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投资、改造、管理一体化模式,通过推动老旧小区及其周边片区改造提升,降低后续管理维护成本。该模式重点对整合出的存量资源进行盘活再利用,因地制宜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收益反哺“大物业”管理单位,实现“自行造血”、良性运转。

 

  破解“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厦门正在积极探索。近日,市建设局制定了《“大物业”管理模式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探索引入“大物业”管理模式,推动党建引领下无物业小区逐步实现从“靠社区管”到“居民自管”再到“有物业管”的发展新路径。

 

  《工作指引》鼓励“大物业”管理单位在试行期间,采取“先尝后买、共建共治、长效管理”的方式,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只服务、不收费”,让居民感受到物业服务为生活带来的改善作用。而在推进期,由居民自治组织牵头,镇(街)指导,按照“小区公共收益补一点、居民再出资一点”的方式,引导居民形成共识,组织业主共同决议,依法依规与“大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以适当收取物业服务成本的计费方式,逐步培养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在成熟期,“大物业”管理单位可推动业主共同表决,以符合市场行情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实现良性循环。

 

  此外,为指导和督促“大物业”管理单位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镇(街)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考核机制,以“扩大管理覆盖率、提高物业收费率、提升居民满意率”为目标,综合小区文明创建、星级评定、物业服务收费率、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相应考核标准,定期对“大物业”管理单位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以奖代补金额、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陈胤蓉 陈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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