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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厦门晚报  

  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交易和登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在厦门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可以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方便买卖双方,落地后能够起到一举多得的积极效果。对售房者来说,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还贷资金筹措难等问题,节约资金成本。对于买房人来说,可以减少交易环节,一次性完成过户、重新抵押手续。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看,可以促进交易,使市场循环更加畅通。

 

  此次《通知》也明确了不动产“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据介绍,目前“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处”已覆盖厦门全市商业银行,均可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

 

  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

 

  【办理流程】

  一次申请

  合并审核

  同步办结

 

  【适用范围】

 

  1.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住宅、商业、工业、办公等不动产均可开展“带押过户”。

 

  2.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

 

  3.土地出让合同对不动产的转让、抵押有限制性规定的,办理“带押过户”应符合相关规定。

 

  【优点】

  缩短交易时间

  保障交易安全

 

  厦门早在2020年就在全国率先进行存量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办理探索。

 

  此次是在原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上,完善升级,全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通过合并办理,促进提质增效,减少群众跑趟次数,大幅节约办理时间,从传统模式花费2周缩短到合并办模式仅需1周。建立协同通道,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免担保”、“免过桥”的二手房带押过户。通过资金闭环管理,保障交易安全,降低了二手房转移和抵押过程中存在的资金风险。通过强化精准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推广“便民服务处”,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记者 林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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