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又有新进展。记者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近日,我市印发《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加快推进名城申报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历史街区、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都是城市文脉赓续的历史记忆、发展历程的缩影,厦门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应保尽保,守护传承历史文脉。
我市于2020年11月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现已构建起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等相对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我市将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名录推荐工作,对拟更新改造片区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不断完善与“扩容”。
《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完善保护管理规定、健全保护管理机制,也将是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将推动出台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统筹申报期间的名城保护管理工作,同步推动出台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我市还将完善历史风貌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以规范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3个历史文化街区
鼓浪屿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集美学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2个历史街区
同安旧城、厦港片区
8个历史地段
刘五店、田墘、吕塘等
5个省级传统村落
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集美区后溪镇城内村、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等
967处(点)不可移动文物以及507处历史风貌建筑等(记者 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