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厦门土地出让一直使用传统的单一方式,今后可推行“招标+拍卖”组合出让方式。
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近日出台《厦门市“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采取“招标+拍卖”的组合式出让方式(以下简称“招拍复合”)组织厦门土地出让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土地供应模式。
据悉,“招拍复合”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根据通过竞买申请资格核验后的有效申请人数确定出让方式,分别采用招拍复合或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来说,当通过竞买资格核验的有效申请人达到N家(N≥3,具体数量由市政府根据项目、产业类型确定,于宗地出让公告一起发布)或以上时,采用“招拍复合”方式出让,按照“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先评审综合评价方案,再进行现场竞价,最后按综合条件最佳者得或现场竞价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效申请人不足N家时,地块采用常规拍卖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中有效申请人为1家时,直接底价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应价时地块流拍。
《试点办法》适用于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城中村改造用地、低效再开发用地、成片综合开发用地、轨道综合开发用地,以及经市政府同意的采取“招拍复合”出让的其他用地。
《试点办法》明确了“招拍复合”的出让程序,依次为:项目策划生成、编制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公告、受理竞买申请、确定出让方式、实施出让活动、发布出让结果、签订出让合同。(记者 叶子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