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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198万成交 买家却付了248万

发布时间:2026-10-12  来源:海西晨报  

  近年来,法拍房因性价比高而逐渐进入大众视野,用低价买好房,让不少市民心动。可厦门一位购房者却遇上了怪事:一套实际成交价198万元的法拍房,他竟掏了248万元,足足多出50万元。这笔钱去哪了?日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16日,阿铭(化名)与自称为房产买卖中介的阿坤(化名)签订了一份《委托书》,委托阿坤代为竞拍某法拍房,并进行了公证。同日,阿坤以该法拍房房主代理人的身份,与阿铭签订了一份《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主以24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阿铭。但实际上,阿坤并不认识房主,也没有取得任何授权。

 

  2024年1月12日,阿坤以阿铭的名义,以198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法拍房。阿铭按阿坤指示,陆续支付了248万元购房款,并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

 

  几个月后,阿铭偶然发现,该法拍房的实际成交价仅为198万元。阿铭认为自己被阿坤骗了,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屋差价损失50万元及利息。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阿坤基于阿铭出具的公证委托书,以阿铭的名义竞拍案涉房屋并成交,因此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的系阿铭,并非阿坤。而案涉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阿铭名下,也并非基于那份《房产买卖协议》产生的物权变动效果,而是在法拍房成交后,由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阿坤与阿铭之间实际存在的是委托购房关系。阿坤所收取的248万元,在扣除拍卖成交价款及因办理受托事宜支出的其他款项后,应返还给阿铭。(记者 黄晶晶 通讯员 厦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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