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家房屋出租,却不按规定登记申报租客信息,11月10日,3名房东因同样的“疏忽”,被漳州龙海市公安局依法处罚。
当天上午,龙海市公安局石码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二维码信息采集工作中,分别发现辖区居民洪某丁、洪某华将他们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且未向辖区公安机关申报,遂要求上述违法行为人立即整改,并依法对他们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颜厝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居民杨某同样未按规定申报租客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吴渊杰 记者魏玲铃)